雙碳資訊|國際産品碳足迹和碳标簽管理現狀

目前,我國尚未系統建立碳足迹和碳标簽相關機制,碳足迹核算、碳标簽驗證與頒發等工作體系尚未形成閉環。本文通過梳理國際上其他國家和地區在碳足迹和碳标簽工作及相關進展,分享其成熟經驗,爲未來我國制定更合理可行的碳足迹和碳标簽支撐政策提供一定的經驗借鑒。

目前,我國尚未系統建立碳足迹和碳标簽相關機制,碳足迹核算、碳标簽驗證與頒發等工作體系尚未形成閉環。本文通過梳理國際上其他國家和地區在碳足迹和碳标簽工作及相關進展,分享其成熟經驗,爲未來我國制定更合理可行的碳足迹和碳标簽支撐政策提供一定的經驗借鑒。

文/郭書清 林武

目前,從國際到國内,碳足迹工作已經成爲推動綠色低碳發展的重要手段,但我國還未建立完善的碳足迹管理制度,本文通過梳理國際上其他國家和地區在碳足迹和碳标簽工作上的進展,借鑒其成熟經驗,有助于提升我國對碳足迹和碳标簽的認識,爲未來我國制定更合理可行的碳足迹和碳标簽支撐政策提供依據。

根據發起、推進和管理主體的不同,國際上其他國家在碳足迹和碳标簽領域可以分爲政府主導和社會組織主導兩種情況。

 

各國政府主導的碳足迹管理制度

部分國家由政府部門主導碳足迹碳标簽工作,結合本國的産業特點和經濟發展需求,制定相應的碳足迹碳标簽管理制度和推行機制。

(1)英國出資成立碳信托公司

2006年,英國政府通過《氣候變化法案》确立了綠色發展目标,同年授權碳信托有限公司(Carbon Trust)負責産品碳足迹标識,即“碳标簽”的運作,希望通過碳标簽制度助力英國實現可持續發展目标。

英國采用的碳足迹評價标準爲英國标準協會(BSI)于2008年發布的PAS 2050系列文件。碳信托有限公司頒發的碳标簽分爲兩類:第一類是一般意義上的碳标簽,有具體碳足迹數值;第二類是在企業已加注碳标簽前提下,以某種方式減小碳足迹數值時,再向其頒發“碳消減标簽”。

英國實施碳标簽制度基于市場機制,政府起到引導和鼓勵作用,企業遵循自願原則。自英國碳标簽制度實施以來,已包含食品領域、建築材料領域以及部分日用品,共計超過千種産品類别獲得碳标簽。

(2)法國爲碳标簽制度建立法律保障

2009年,法國通過了《新環境及衛生法》(Grenelle Ⅱ)法案,從2011年開始實施,是世界上第一個強制性碳标簽制度。該法案必須通過标記、張貼或任何其他合理方式告知消費者産品及其包裝的碳含量以及這些産品生命周期内對自然資源的消耗和對環境造成的影響。2021年4月,法國國民議會通過了“在産品上添加碳排放分數标簽”(CO2 Score Label)修正法案,該法案率先在紡織服裝業試行,後推廣至家居、酒店和電器等行業。

法國的碳标簽制度由法國環境與能源管理署負責,法國标準協會則負責對操作流程進行細化和具體規定,其碳足迹評價是在《多環境指标體系評價的一般準則與方法》(BPX30-323)基礎上開展的。

此外,法國能源監管委員會(CRE)自2011年7月開始推行光伏招标機制,在競标過程中依據價格和環境影響因素(主要是光伏組件的碳足迹排放)兩個标準進行評估。2023年4月,CRE更新了《與太陽能發電設施的建設和運營有關的招标規範AO PPE2 PV Sol》(PPE2),對2023年4月1日及以後的光伏組件碳評估提出了新的要求。

(3)德國試點推出碳标簽制度

德國碳标簽制度始于2008年,德國政府支持的“德國産品碳足迹試點項目(Pilot Project Germany,PCF)”,由世界自然基金會、應用生态學研究所、波茨坦氣候影響研究所及Themal智囊團(柏林)共同完成。

德國産品碳足迹測量方法以ISO 14040:2006《環境管理 生命周期評價 要求和指南》和ISO 14044:2006《環境管理 生命周期評價 原則與框架》環境管理标準爲基礎,同時參考PAS 2050。2009年2月,德國PCF試點項目推出其碳足迹标簽,包括巴斯夫股份公司(BASF SE)、德國朗盛(DSM)、德國漢高公司(Henkel)和REWE集團等數十家德國企業參與,産品包含電話、床單、洗發水、包裝紙箱、運動背袋和冷凍食品等。

德國碳标簽以“足迹”爲基本形态,足迹兩邊分别是CO2與足迹英文名稱,并标識“經評價”文字,體現了該碳标簽蘊含的衡量與評價碳足迹的意義。

(4)日本發布碳标簽核算标準

2008年4月,日本經濟産業省設立“碳足迹制度國際标準化國内應對委員會”負責産品碳足迹和碳标簽标準制定、推廣和管理。2009年,日本政府發布碳足迹核算标準TSQ 0010:2009《日本産品碳足迹評價與标識的一般原則》,并與日本産業環境管理協會(JEMAI)共同制定了108類産品種類規則(PCR)。目前,約有70類産品處于可使用狀态,涵蓋家居用品、食品、印刷品、衣料品、辦公設備、能耗産品、建築工程用品、服務及其他用品共九大類。

(5)韓國分步實施碳标簽制度

韓國碳足迹标簽由韓國環境部下屬的環境産業技術院負責,建立包括碳足迹核算制度、碳标簽申請及認證制度及國家層面的碳排放數據庫。

韓國于2008年7月選擇10款産品試行碳标簽,包括燃氣鍋爐、洗發露、可口可樂、LG洗衣機和三星LCD面闆等産品,同時還設定了每個産品的最低減碳目标。2009年,韓國發布了《碳标簽認證指南1、2、3》,正式實施碳标簽制度,運行模式爲政府支撐的市場化運行機制。

韓國的碳标簽适用于B2C的相關産品和服務(不包含農漁牧産品),在碳足迹标簽的推進上設定了一個緩沖期:第一階段是碳足迹标簽,強調産品生命周期内的溫室氣體排放量,會醒目注明産品碳足迹數值;第二階段是低碳産品标簽,強調産品減碳效果,表明産品在整個生命周期内的碳排放量低于某個既定标準。韓國企業可以根據企業實際,逐漸從碳足迹标簽過渡至低碳産品标簽。

(6)泰國對碳标簽進行分級

2009年開始,泰國溫室氣體管理辦公室(TGO)和國家金屬與材料技術中心(MTEC)共制定了201類PCR,包括167類一般産品和34類全國性産品,并推出首批碳标簽産品,主要是爲國内市場及出口産品準備,計算産品整個生命周期内的碳排放量,排放量标識以減排10%、20%、30%、40%和50%進行分級,并标識以不同顔色。

社會組織主導的碳标簽項目

部分國家由行業組織或者專業服務機構推出碳足迹碳标簽管理機制,以自願性爲原則,在社會層面推進相關工作。

  1. 美國多機構開發的三種碳标簽

在美國,社會組織主導碳标簽有三種形式:第一種是碳中和标簽,由愛丁堡溫室氣體檢測委員會與華盛頓的美國碳信托公司聯合開發,采用ISO 14040系列标準,适用于服裝、糖果、飲料、電烤箱和組合地闆等産品;第二種是加利福尼亞碳标簽公司推出的碳标簽制度,但适用範圍有限,主要集中在特定食品類别,依據的标準是PAS 2050;第三種是由氣候保護協會推出的氣候意識标簽(Climate Conscious),将碳标簽的等級分爲金、銀、銅,碳标簽等級越高,産品的碳排放量也就越低,從而引導消費者在購買過程中選擇等級高的産品和服務,培育低碳消費的生活方式。

(2)瑞典的農業和食品組織推行的碳标簽瑞典的碳标簽制度由瑞典農民協會和食品标簽組織于2008年聯合推出,命名爲瑞典環境聲明标識(Climate marking in Sweden),主要适用于果蔬、乳品等B2C食品類産品。瑞典的碳标簽标識并未标出産品碳足迹的具體數值,更多強調有碳标簽的産品已經過生命周期評價,其溫室氣體排放已達标。

(3)加拿大非政府組織推出的碳标簽制度加拿大Carbon Counted碳标簽計劃始于2007年1月,由非政府組織Carbon Counted Carbon Footprint Solutions推出,包括組織和産品兩個範疇的碳足迹,在加拿大、美國、澳大利亞、新西蘭、瑞典和印度等多個國家都有應用。

(4)瑞士的Climatop碳标簽制度瑞士碳标簽(Climatop)于2008年推出,其評價範圍涉及産品及服務的全生命周期,碳足迹核算以LCA爲基礎設定标準,應用的産品包括環保購物袋、有機原料蔗糖、奶油、洗衣液、洗衣粉、衛生紙、洗碗巾、電池等。Climatop标簽主要通過以下兩種方式降低碳排放量:一是影響消費決定,通過産品與服務上的碳标簽引導客戶(B2C、B2B)選擇環境友好産品,加快向低碳消費型社會的轉變;二是優化産品設計,通過選擇環境友好産品帶來的公平競争,優化産品和服務設計。

結論

目前,我國尚未系統建立碳足迹和碳标簽相關機制,碳足迹核算、碳标簽驗證與頒發等工作體系尚未形成閉環。2024年,我國政府工作報告中明确提出了“建立碳足迹和管理體系”,這意味着我國亟待加快制定碳足迹碳标簽相關規則、标準及技術指南,并建立完善産品碳足迹因子數據庫。

來源|質量與認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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